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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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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喜歡一個人是一種什麽感覺呢?”一個男生在通訊軟件上問翌尋。

喜歡一個人是什麽感覺……

翌尋回想起從那年到現在的點點滴滴,敲下了幾個字:“我不知道別人是什麽感覺,但對我來說,我喜歡他就像喜歡春天……”

春風吹拂著柔韌的柳枝,嬌艷的鮮花,還有十三歲的阿尋的臉。倘若不是他抱著的那個孩子突然熱情地親了他並且在他的臉頰上留下了一灘哈喇子的話,他覺得春天還是不錯的。

說來奇怪,雖然阿尋看上去冷冰冰的,也不太喜歡和人交流,但是孩子們都愛纏著他,尤其是小得只能被抱在手上的寶寶。

不過,大家有目共睹的是,雖然阿尋不喜交談,還表現出一副嫌棄小孩的樣子,但是他對小孩的態度還是很好的。

把寶寶交給旁邊的一個護工後,阿尋連忙把他臉上的口水擦幹凈。

“阿尋哥哥!”剛剛過完七歲生日的小英戴了那頂她過生日時院長送的草帽。這帽子把她的臉襯得愈發小了。

“嗯?來找我玩?”小英撲到了阿尋的懷裏後,阿尋幫她理了理碎發。小英最近天天纏著他,粘人得很。

“阿尋哥哥,捉迷藏。”小英用充滿期待的眼神看著他,長長的眼睫毛撲閃撲閃的。

“可是我不太想玩。”阿尋繃著一張臉。

“可是,和阿尋哥哥玩才有意思,我不喜歡和他們玩……他們沒有阿尋哥哥聰明,每次都找不到我。”小英扁扁嘴,一臉懇求地看著阿尋,抓著他的手臂晃來晃去,“阿尋哥哥,你陪陪我嘛……”

“好吧,最後一次了啊。”

小英一邊說“好”一邊跑開,心想:阿尋哥哥昨天也是這麽說的。

游戲開始了三分多鐘,阿尋還是沒找到小英,心道:奇怪了,平常自己一分鐘內就找到她了。

正當他要轉過身的時候,他發現前面的那堵墻後露出了草帽的一角。這倒不像是機靈的小英會犯的錯誤。

他躡手躡腳地走過去,想著這就結束了這傻氣的游戲。

近了,很近了……

就在手邊了!

他抓住了那一角,順著它看下去,看到了一雙鋥亮的皮鞋。咦?他擡頭,瞅見一個俊俏的男人正笑瞇瞇地望著他。

那男人松手,將草帽塞到他懷裏:“恭喜你,你找錯了。”

看到阿尋一臉不解的樣子,他解釋道:“剛剛有個小妹妹把這個塞到我手裏,讓我露出它的一個角。她說她在玩捉迷藏,還說她想贏一次。我想這麽可愛的女孩子的要求可不能拒絕,我就答應了。”

阿尋沒應他,拿著草帽正準備找小英,就聽到那男人問他:“你叫什麽名字?”

阿尋沒應。他並不想和這個陌生人說話。

“阿尋哥哥,五分鐘了!我贏了!”小英突然冒了出來,振臂歡呼。

“原來你叫阿尋啊。”男人自顧自地笑著。

阿尋一把抱起小英,大步走開,理都不理這個人。

一個小時後,午餐時間。當阿尋註意到那個男人出現在飯桌旁的時候,他先是驚訝,而後皺了皺眉頭。

“跟你們介紹下,這位啊,是陳叔叔。他給我們孤兒院捐款,幫了我們好大一個忙。大家說我們要不要謝謝陳叔叔?我們該不該請他吃個午飯呢?”院長將最後一盤菜端上桌,笑瞇瞇地問孩子們。

“要!該!”孩子們熱情地回應。

眾人都入座後,院長突然對阿尋說:“對了,阿尋,是這樣的,今天陳先生說想領養一個孩子。我就說讓他自己去看看,結果啊,陳先生說你很合他的眼緣。你看,你和陳先生要不要聊一聊?”

院長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平常也很照顧阿尋。她接觸的人阿尋放心。

阿尋因為剛剛的事覺得這人挺不正經的,可是聽說他給孤兒院捐款的事之後又覺得他這人還行,至少是個好人。

可是他說他要領養自己?這是真的嗎?

阿尋自然是想離開孤兒院的。但是他不知道,離開孤兒院之後的生活是否就能讓他如意。他之前就想過會是什麽人來帶他走,但他萬萬沒想到到目前為止第一個提出要領養他的竟然是一個這麽年輕英俊的男人。

看起來也不像是結了婚啊,阿尋怎麽也想不明白是什麽原因。

但是,不管怎麽說,他去聊一聊也不會如何。於是他便應允了。

吃完飯,院長讓孩子們都去午睡,自己也走開了。阿尋跟著男人走進了一個空房間,坐了下來。

男人突然開口:“喜歡吃什麽水果?”

阿尋楞了一下:“除了草莓,都喜歡。”

男人又問了很多關於阿尋喜好的問題,翌尋一一回答了。他喜歡看書,喜歡運動,最喜歡的是排球,沒有睡午覺的習慣,生日是八月初七,不喜歡生日蛋糕和吵鬧的生日聚會,不喜歡白米飯,喜歡炒面……

“叔叔你問了我這麽多,也該我問問你了吧。”阿尋身體往前傾,擺出一副正經架勢。

“好,你問。”

阿尋看得出來,男人在憋笑。

“叔叔,你叫什麽名字?從事什麽工作?”

“陳辛明,艱辛的辛,明朗的明。今年二十五歲。我是一名律師,訴訟律師。”說這話的時候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絲眼鏡。

“哦……”

陳辛明等了許久,不見阿尋再開口,急了:“你怎麽不問問我的喜好?”

“沒興趣。”阿尋直接把心裏話說了出來。

陳辛明倒不惱,自己說了起來:“水果我都喜歡吃,不喜歡吃海鮮,除了螃蟹和魚。生日是七月初八,倒是很巧。”

他們又隨意聊了一會,陳辛明才問道:“哦對了,阿尋,你的名字叫什麽?全名。”

現在才想起來問啊……

“翌尋,我的名字,沒有姓。”

沈默了一會兒,陳辛明喝了一口茶,問道:“那,小阿尋願意跟我一起走,做我的弟弟嗎?我這人挺好相處的,也不會勉強你做什麽,考慮一下?”

翌尋想,這人看上去斯斯文文的,脾氣應該也不差,而且自己這麽大了,很難遇到想要收養自己的人了。於是他回覆陳辛明:“好,不過還要過一兩天我再跟你走。”

陳辛明不知怎的,一直楞楞地瞅著他,那眼神像是在打量一個剛見面的陌生人,又像是在看一個久未碰面的老友。但既然他如此專註地盯著自己,翌尋索性也大大方方地觀察著陳辛明。他是翌尋來這兒起見過最文雅溫柔的男子。翌尋見過的人裏,只有他全身透著斯文溫和的氣息,任誰瞧見他都會覺得這個男子定是極有修養的。

註意到翌尋也在望著自己,陳辛明收回目光,思索了會,道:“好,那等你什麽時候覺得合適了,告訴我,這是我手機號。”

他把他的名片推到翌尋面前,然後就走出了房間。

兩天後,陳辛明來接翌尋。

“從今天開始,你就是陳翌尋。”陳辛明看著翌尋,撥了撥他額頭上的劉海。

翌尋不大習慣這麽親昵的舉動,過了半晌才道:“嗯。”

在車上,兩人都沒有說話。陳辛明想著工作上的事,而翌尋不知道和他說什麽。其實他們之間才見了兩次面,第二次就是和他一起回他家,感覺太倉促,但是想了想又覺得自己做的決定沒錯。錯過了這個人,就很難碰到更好的人了。

對了,那個問題還沒問!

“叔叔,你為什麽想領養我?”

陳辛明揉了揉眉心:“沒有為什麽,你放心,我會對你好的。而且,現在起我是你哥,你應該叫我哥,或者直接叫我辛明吧。”

“哦……辛明。”

很快,他們就到了陳辛明的家。

陳辛明的家很大,布置得簡單而溫馨。特別的一點是,走了一圈,翌尋在哪兒都能看到和貓頭鷹有關的東西。

他也喜歡貓頭鷹?

收拾行李再加上整理房間花了他們一下午的時間。用完晚餐後,陳辛明讓翌尋先去洗澡,他要再工作一會。

他又看完了一頁紙,一擡頭就瞥見翌尋出現在了書房中。少年人的身體還沒長開,不怎麽高,白白瘦瘦的,就圍了個浴巾站在那裏。

“為什麽不穿我給你買的睡衣?”陳辛明驚訝地問道。

“你拿了你自己的。”

陳辛明這才知道,原來自己拿錯了睡衣:“抱歉,我這就去給你拿你的。”

估摸著翌尋換好了睡衣,陳辛明來到他房間,遞了個藥膏:“阿尋,這個你拿去塗,對你身上的傷有用。”陳辛明剛剛看他的時候就註意到他腿上的淤青了。

“哦。謝謝。”翌尋接了過來,心想著反正他也看到了,撩起褲腿就開始往腿上的傷處塗抹。

陳辛明看著就覺得心疼,忙問道:“孤兒院裏有人欺負你?你告訴我,我替你出氣。”

“不是,沒有。”除了這兩個詞,翌尋什麽都沒說。

“好吧。既然你不願意說也就算了,只是你以後還要上學還要和其他人接觸,你要保護好自己。”陳辛明蹲了下來,看著翌尋認真地說,“知道嗎?”

“好。”翌尋隨口應了。其實就算他不說,自己也不會被人欺負,更何況那傷根本不是別人帶來的。

不過,他這行為倒讓他想起了一個故人,一個很久沒聯系因而完全不知道身在何方的人。

陳辛明囑咐完就出去了,翌尋躺在大大的床上想起了昨晚那個夢。夢裏那個“家”還真是一如既往的美滿呢。那個男人在夢裏掐得他多疼,他就在做夢時把自己掐得多疼。可是第二天,他看到淤青,心裏泛不起一絲波瀾。

第二天,陳辛明就來問陳翌尋想不想去上學,他自然是想的。陳辛明便讓他這次暑假過後去上初一。還沒上學的時候就在家裏看看書,免得開學跟不上。

不過,陳翌尋不僅僅滿足於待在家裏。陳辛明把鑰匙給了他,他決定早上去買菜,午餐和晚餐都由他來做。若只是白白待在家裏什麽也不做,他會感覺不習慣,心裏也不舒坦。

他在陳辛明的安排下上了學,雖然耽擱了幾年,所幸還只是初中而翌尋又聰明,所以沒有太大壓力。

陳辛明還問他喜不喜歡畫畫。

喜歡,當然喜歡。相比於與人談天,他更喜歡在紙上用畫來表達自己的情感。

他一說喜歡畫畫,陳辛明就買了畫具還有一些書籍回來給他,還叮囑他需要什麽盡管說。

翌尋看著放到書架上的新夥伴們,心裏只剩下那句“需要什麽盡管說”。

翌尋上學後兩個月,學校召開關於期中考評估的家長會。陳辛明恰好有空,便去參加了。看著旁邊賴在家長旁邊笑嘻嘻的孩童,陳辛明忍不住轉頭看了看翌尋。他看起來很平靜,絲毫沒有流露出羨慕或者悲傷的情緒。

上學對翌尋來說沒什麽大問題。他聰明,也肯努力,所以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可是他不大喜歡和人說話,無論和他說什麽他都是淡淡地回覆,因此班上的同學在屢屢碰壁之後就不怎麽愛找他了。但也沒有人排擠他,因為他們找他幫忙,只要是他能做到的,他都會去做。

陳辛明總是會在飯桌上問起翌尋在學校過得怎麽樣,他總是回答一句“還好”。而當陳辛明問他在有沒有在學校交朋友的時候,他說“沒有”。問他為什麽,他只說不知道怎麽和人交朋友,也不是很想。

陳翌尋不喜歡學校裏男生們稱兄道弟的模樣,看起來誰和誰都可以哥倆好,但其實真的爭吵了或是如何,幾個男生可以比女生還計較。女生比男生小心眼其實不過是一種錯誤的固定思維。他不想攪和這些覆雜的事,所以他幹脆獨行。

陳辛明是希望翌尋多交朋友的,但是看他不願意又覺得還是讓他自己處理這些事比較好,只補充說如果在學校有遇到不講理欺負他的人,一定要和自己說。

而翌尋便說了句“好”,再無下文。

但他心裏在想:遇見這個人,也挺幸運的吧。至少,陳辛明會在意我有沒有受欺負。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一次發文,激動!希望食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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